2007/01/07 | 出租自己
类别(茶余饭后) | 评论(0) | 阅读(172) | 发表于 22:12
 
       “未婚男人请注意,本人寒假出租,和您一起过年,可以牵手,可以拥抱,可以接吻,但不可以‘越线’!”这是一个女大学生发出的一则出租自己的广告。据说,这个女学生是湖南人,在本地一个大学读书,最近突发奇想想出这么个“商机”,寻思挣点儿钱,该女称,消费群主要面对单身男性,没有对象的、可能有些家里人着急逼着找对象自己还找不着的、或者是朋友出去聚会自己没对象怕人笑话的,可以找她租一个对象。
       现在这什么东西都能成为商品,自己还能往出租,姑且不论这种行为合不合法,或者她的人身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,就算合法,或者来的人都是正经想租她当女朋友的,那我看她这生意也未必能做下去。比如说她这生意做了一段时间后,客户也有一些了,再有人租你当女朋友往朋友聚会上一领,让别人一看,兴许就有人说:“诶呀你这对象不是租的嘛!我前两天刚租过呀!”
0
这条日志目前没有评论.

发表留言post

用 户Name:
密 码Password:
内 容Comment:
http://www.5d.cn/images/size_down.gif http://www.5d.cn/images/size_up.gif
验 证Verify: